有线电视配套设施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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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业务数据
办理对象
无
办理条件
1.申请:申请人向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有线电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即可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办理业务出具《报建受理单》一份。申请人材料不齐全。可以预留联系方式,方便申请方做申请材料。
3.受理后,收取房建单位有线通讯设施设计图(管道设计图纸、有线电视机房设计图纸、线槽设计图、房内的弱电设计图)
4.审查:受理后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经营部门对图纸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发商相关设计、施工人员到现场根据竣工图进行现声审核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5.审核结果:经审核后,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竣工验收审核意见书;不予通过的提出整改方案,并告知申请人。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有线电视窗口自取办理结果。
所需材料
无
办件类型
无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2
法定期限: 7
许可数量限制
无
中介机构信息
无
办事窗口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南雄市广播电视台
实施机构
无
办理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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